服务宗旨:
以“尊重、真诚、细致”的服务理念,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。
服务目标:
老人及家属满意率达到90%以上
服务对象:
1、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的“三无”人员。
2、有需求入住的社会老年人。
服务项目:
1、为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提供生活、医疗、康复、娱乐、学习等服务。
2、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,除日常服务项目外,还提供生活辅助服务。
3、提供代购物品、收发邮件、联系家属、临终关怀以及协助处理殡葬事宜等服务。
入院出院程序:
1、“三无”人员必须填报申请表,经社区、街道申请上报区民政局,经民政局审核、分管领导签字后,持区民政局下发的社会福利安置通知书到院办理入住手续(办理人须将被安置人的户口、身份证、残疾人证等证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于院方保管)。
2、社会代养老人经过咨询、填写《自费老人入院申请表》后,到指定医院体检(心电图、胸透、血尿常规、肝功能、两对半、血脂、血糖),然后提交委托人、被委托人身份证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,以及被委托人1寸照片2张、体检报告等,由接待室、医生、护理员根据代养人员情况填写初期评估表,并签订《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》,到收费处按标准交费,凭交费凭证,按《自费代养须知》要求准备入住用品并约定入院时间,最后按初期评估结果安排楼层房间及责任护理员,制定入住适应计划和方案后,方可入住。
3、社会代养老人出院,需委托人或被委托人提出申请,结清各项费用,凭财务收据到总服务台开具出院通知单,并经楼层服务员清点房间内公用物品确认无误后,通知部门负责人在出院通知单上签字认可,凭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出院通知单,方可出院。
服务承诺:
1、资料齐全的“三无”人员、社会代养老人,当日办理完入住手续,即刻入住。
2、当即解答服务对象及其亲属提出的问题;不能当时解答的,由院领导15日内给予答复。
3、对于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投诉,院方在15日内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。
4、监督电话:83225440 83892235